三千塊錢把我賣了以後,我媽悔瘋了
Language: zh-Hant
姐姐十六歲那年,因不堪我媽的折磨,想帶我從家裏逃跑。 我媽知道這事後,一把掐住我的脖子,冷笑著說: “想跑是吧?給錢!老娘就當從來沒生過妳們兩個賤種,要不然我就掐死她!” 於是,姐姐花了三千塊錢,把我“買”了過來。 後來,我和姐姐的分公司開到國外,我媽拎著一袋炸魚幹敲響我家的門: “乖女兒,快讓媽媽進去,我來看妳們了!” 姐姐滿臉詫異:“阿姨,妳認錯人了,我們倆從小就是孤兒,哪來的媽?” 1 小時候我們家很窮。 窮到什麽地步呢? 七歲之前我只見過西瓜的模樣,從來都不知道它是什麽味。 村裏有人把吃剩的西瓜皮扔進豬食桶裏,我和我姐就在那守著,人一走就趕緊把瓜皮撈出來,即使上面還沾著不明物體,我依舊覺得這個脆脆的東西真好吃。 我被開水燙傷,家裏找不到藥膏,我就拿鞋油硬抹,結果第二天整個腳背的皮肉都爛了,我媽連扇我六個耳光,怪我浪費鞋油,然後我還要一瘸一拐的下地除草。 我姐十二歲開始發育,用攢了半個月的錢買了條小背心,我媽氣瘋了,把她打到耳膜穿孔,罵她是騷貨,連我也跟著挨了兩腳。 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,我弟在家過得十分滋潤。 我叫程夢楠,我姐叫程盼楠,我媽常說,如果第一胎是個兒子,那後面就沒有我倆的事了,所以我們都要感謝弟弟。 肉和菜都是奢侈品,弟弟卻每天都能吃到大雞腿,他吃的時候,我媽就拿筷子戳我的肩膀。 “看什麽看?碗裏不是有飯嗎?餓死鬼的玩意,再…